1

量化交易新规待落地 高频交易将迎强监管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要求“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4月12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业内人士看来,程序化交易经过近些年的蓬勃发展,整体规模和参与证券市场交易的体量明显增长,目前出台新规非常有必要。同时,新“国九条”提出“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凸显了监管对维护市场“三公”的坚定态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量化交易监管透明度 早在2019年,证券法修订便将程序化交易纳入监管范围,彼时市场也进入快速发展期,到了2021年,程序化交易规模突破万亿元。监管层也在持续探索和完善程序化交易监管机制,且已取得诸多成绩,包括将量化交易纳入法定监管范围、建立主要量化机构数据采集机制,以及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融券监管等。 新“国九条”提出,“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加强监管有助于程序化交易更好地稳健发展,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非常有必要。对于扰乱市场交易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据了解,量化投资是以数据为基础、以策略模型为核心、以程序化交易为工具的一种投资方法。从本质来看,量化投资是方法论,程序化交易是工具,算法交易是程序化交易的一种子类别,而高频量化交易的预测周期极短,它属于程序化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 上海某百亿元级量化私募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从《管理规定》来看,程序化交易新规在此前监管政策基础上进行完善,将更多程序化交易主体纳入监管,也对程序化交易的交易行为、技术等进行明确。 另一位上海相关头部量化私募人士告诉记者,《管理规定》围绕交易监管规范程序化交易,通过加强高频交易监管来进行制度层面约束,这对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起到直接作用。近年来,监管部门将程序化交易纳入监管范畴,例如投资者报告制度已经平稳落地实施等。可以预期,未来程序化交易发展将更加规范,不仅有助于提升量化行业的监管透明度,还能打击“假量化”和利用程序化交易进行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有助于促进量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多数产品未达高频交易门槛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高频量化交易监管的加强,将对稳定市场流动性和行业稳健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高频交易短时间内申报、撤单的笔数或频率较高,以及单日申报、撤单笔数较高。目前,证券交易所对高频交易的筛选标准是每秒最高申报速率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2万笔以上,从筛选结果看,国内高频交易账户数量总体不多,但交易金额较大。 根据相关数据,量化私募整体资产规模最高曾达到约1.5万亿元,目前始终保持相对稳定的规模,同时,其在证券私募中的份额占比也在不断提升。据了解,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持股市值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比重在5%左右,交易金额占比约29%;其中,高频交易在程序化交易中占比就达到60%。 “从目前对高频交易的规定来看,大部分量化私募产品达不到高频交易门槛。”前述上海某百亿元级量化私募相关人士表示。 差异化收费打击“幌骗”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规定》要求由证券交易所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可对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并从严管理其异常交易行为。 “若交易所提高交易收费、收取撤单费等其他费用,势必会提高高频交易的交易成本,促使高频交易账户降低交易频率。”上述上海相关头部量化私募相关人士说。 一些高频交易机构使用“幌骗”的手段,即在交易中虚假报价再撤单,企图制造假象诱骗其他交易者,从而操纵股价。 前述上海某头部量化私募人士表示,新规增加了对高频交易的特别规定,重点是对申报和撤单笔数与频率较高的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这有助于打击那些“幌骗”交易行为。 北京相关头部量化私募人士表示,未来还需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加强量化投资科普。此外,在实行差异化收费的同时,券商也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提供特殊便利。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证券日报

2024-04-18 10:23:27

“深”读独董制度改革系列 | 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

来源:深交所

2024-04-16 17:25:07

大额T+0理财阵营缩编 投资者需求何处安放

“之前在银行购买的一款打理零钱的理财产品主打随用随取,但是最近变为,当日提请赎回,款项第二天才能到账。”北京居民陈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家银行开启“零钱组合”理财服务改造,改造期间暂停向新客户提供签约服务。对于已完成改造的“零钱组合”理财,主要变化为单客户单自然日最大快赎额度调整为1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零钱组合”理财暗藏流动性风险,此次集中进行改造,主要是为响应《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同时也能减轻银行自身流动性压力,进而推动产品投资端结构优化。 涉及多家银行 此前,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自3月25日起,暂时不向新客户提供“零钱+”“活钱+”产品服务,有关“零钱+”“活钱+”恢复新客服务的时间安排,将视服务改造进度及时通过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公告。 这并非个例,开年以来,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等相继发布“零钱组合”理财服务改造公告。 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均表示,将暂停向新客户提供旗下某“零钱组合”理财签约服务,已签约客户可继续正常使用。宁波银行称,“日日宝”3月15日完成功能改造,主要变化有3点:一是单客户单自然日最大快赎额度调整为1万元,普通赎回功能不受影响。针对大额赎回需求,可采用普通赎回交易,赎回款T+1日到账。二是取消智能转入转出功能,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持有的“日日宝”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卖出。三是3月28日起开放申购功能,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日日宝”货架中的货币基金产品买入。此前,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因产品改造需要,“日日宝”自2月7日15时起暂停申购交易。 暗藏流动性风险 就市面上同类产品而言,“零钱组合”的底层资产为一揽子货币基金或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可随用随取,且支持大额快赎。这类产品每日最大快赎金额根据其底层产品数量而定,有的可以达到几十万元。如中信银行的“零钱+”,其底层产品共30只,包含货币基金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每日最高快赎额度30万元;“活钱+”底层产品共70只货币基金,每日最高快赎额度70万元。 事实上,2021年原银保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审慎设定投资者在提交现金管理类产品赎回申请当日取得赎回金额的额度,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显然改造前的“零钱组合”通过关联多只产品,规避了上述限制。 业内人士表示,“零钱组合”产品大额快速赎回功能是由金融机构提供垫资,产品凭借高流动性与低风险吸引了大量资金,同时暗含流动性风险。“此类产品底层对接多只产品,本身流动性风险有限。不过,当出现市场变化导致集中赎回的情况发生时,不同机构之间的流动性压力存在传染性,可能造成互相踩踏,从而放大流动性风险。”华宝证券分析师蔡梦苑说。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如果此类产品规模过大,一旦发生集中赎回,可能倒逼银行抛售流动性高的资产,容易引发金融市场波动。 利于优化投资端 去年2月,中国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强调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优化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加强基金规模管控。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进行“零钱组合”理财服务改造,主要是为了落实上述文件要求。“该规定对一些重要性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提出了要求,金融机构需采取措施满足这些要求,银行做这些调整能减少自己的流动性压力。”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此外,推动投资端结构优化也是“零钱组合”理财服务改造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理财存款化趋势明显,根据中国理财网最新数据,2023年末理财产品资产配置中,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比26.7%,比2022年末上升9.2个百分点,比2021年末上升15.3个百分点,长期来看不利于理财公司向资管机构转型,同时一定程度上还会造成资金空转。 “减少流动性管理压力意味着这些产品有了更多的投资选择,比如投向一些收益较高但流动性不足的资产,而不是为了应对快赎被迫投向现金及银行存款。此举既有助于机构提升投研能力,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又有助于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曾刚说。 合理安排交易 当前部分银行“零钱组合”理财产品仍然支持数万元大额快赎,如招商银行“朝朝宝”,该产品关联10只代销理财产品,支持单客户单自然日最高10万元快赎额度。 记者梳理发现,此类产品大多通过智能申赎来保证最高快赎额度。如工商银行“天天盈”关联的每只货币基金单日单只支持1万元快赎额度,其通过智能申赎来保证大额快赎,即申购时按照关联货币基金最新7日年化收益率从高到低依次买入1万元,赎回时按照客户持有的货币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从低到高依次赎回1万元,以此类推。 值得注意的是,多款“零钱组合”理财产品提示,根据监管政策,快速赎回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银行跟进“零钱组合”理财服务改造,提醒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交易。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4-04-02 11:28:16

转融券“T+1”今日起实施!将会给市场带来哪些利好?

3月18日起,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将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意味着市场所理解的转融券“T+1”正式落地。 对于本次转融券由T+0到T+1的机制优化调整,证监会此前表示,主要有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广发证券告诉记者,此次融券交易由“T+0”改为“T+1”交收制度,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华林证券表示,从长期来看,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望提高融券业务的稳健性和成熟度,从而促进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民生证券指出,本次转融券由“T+0”变“T+1”,是对监管提出的融券优化机制和逆周期调节相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落实。“T+0”变“T+1”对于券商下游融券策略需求及时性较高的客户影响较大,如量化客户,但长期来看,本次调整政策有助于提升融券业务的稳健性和成熟性,有利于业务长远健康发展。 据记者梳理,已有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湘财证券、中国银河、民生证券、西部证券等40余家券商表示积极与中证金融、交易所、中国结算合作,完成了各项系统端业务测试。 3月16日,A股转融券“T+1”通关测试正式启动。此次测试是为了确保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技术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测试内容涵盖市场化转融券约定借入和撤单、转融券非约定借入和撤单、市场化转融通证券出借、非约定申报转融通证券出借、展期和提前了结申报和撤单、市场化转融资借入申报和撤单、担保证券缴存提取、担保品买卖、行情接收与展示、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 据了解,转融券的出借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数据显示,今年以来,7天和14天期限的转融券数量占比分别约为11.61%和83.05%,而182天期限的转融券数量占比仅0.12%。 有非银分析师指出:“由于转融券余额受到展期因素的影响,精确计算剩余期限分布存在一定困难。但如果展期的期限特征与新合约融出的期限特征相似,可以预期在未来一个月内,转融券的余量将迅速减少,最终只剩下约182天的长期限转融券余量。” 对于从“T+0”变成“T+1”,他认为,此举不仅对市场有积极的刺激作用,也提高了交易信息透明度,从而大大提高通过转融券大笔做空或者高位减持的难度。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界面新闻

2024-03-18 09:26:27

推进投资者扩容与业务规范 柜台债市场将迎更多“资金活水”

在征求意见半年多之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迎来正式通知,放宽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限制,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建立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引导更多资金参与柜台债业务。相关规则将于2024年5月1日施行。 一直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与柜台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柜台债券市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属于零售市场,也是普惠金融与金融创新的重要场所。 业内观点指出,从宏观层面来看,推进柜台债券市场的投资者扩容和规范,将有利于带动更多满足条件的机构与个人参与柜台交易,优化市场投资者结构,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与活跃程度。从微观层面来看,在当前存款利率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行压力较大等背景下,加快发展柜台债,还可以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渠道投资 中国人民银行29日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规范发展,就投资者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作出通知,并就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通知》共十二条,对柜台投资者范围、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开户规则等予以明确,进一步提升柜台业务的便利度。根据《通知》,柜台投资者范围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和金融机构。而具体交易品种则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品种。 与此前的2016年第2号公告相比,《通知》主要进一步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在遵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柜台投资交易。二是优化对投资者开户的管理规则。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三是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渠道投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 结合上述文件,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新华财经分享了当前推出加强和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措施的四方面影响。 第一,加强柜台业务的内控管理和系统建设,可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柜台债券交易流转、托管结算、信息安全等相关操作流程,这有助于防范和减少潜在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放宽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限制,扩大了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增加了债券借贷和衍生品等交易品种,这将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第三,建立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引导居民加大参与柜台债业务,能够在存款之外,提供同样低风险,但收益率相对有优势的投资选择,起到普惠金融的效果。 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负责人孙静媛也对新华财经表示,“目前投资者通过商业银行柜台投资政府债券已较为普遍,但主要投资通过柜台发行的债券品种,通知明确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品种可以‘上柜’交易,意味着政府债券二级市场的巩固和扩大。” “对于政府来说,政府债券体现了政府信用,安全性高、广受市场认可。扩大柜台可交易债券品种,能够更大范围拓宽政府融资渠道,使财政发力更为便捷,也是政府积极财政政策的体现。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政府债券信用等级高、风险很小,更具安全投资属性。同时,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兼具更为有利的免税政策优惠,也是政府满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金融需求,发挥普惠金融作用的体现。”孙静媛解释称。 促进柜台债“量质齐升” 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 回顾历史进程,经过超20年的建设和发展,柜台债券市场已经彰显成效。 对于我国债券市场来说,扩充柜台债参与范围有助于引来更多“资金活水”,提升市场流动性、丰富交易者构成和市场层次;对于中小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来说,能够有机会参与到银行间债券品种的交易当中,增厚投资收益、分散投资标的,也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自2022年以来,发展柜台债券市场被多次提及。人民银行曾在《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稳步发展金融机构客户柜台债券业务,满足市场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并在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中强调称“要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加快推动柜台债券市场发展,建立完善债券托管、做市、清算、结算等多层次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在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指导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柜台债券市场,既为居民家庭提供更多投资选择,也进一步疏通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多元化渠道。 据悉,截至2023年末,全国已有30家商业银行开办了柜台债券业务,为投资者开立账户630万个,其中国债占比超过50%,其余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对新华财经表示,“柜台债券交易灵活,变现性强,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限的银行存款,能满足投资者对低风险、收益稳健的理财需求。柜台债券业务可以拓宽投资渠道,从而进一步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有利于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华福证券固收首席李清荷则也对新华财经表示,“柜台市场参与者构成不同于以金融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银行间市场,因此发展柜台市场有利于推动债券市场分层建设,增强金融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不过,当前柜台债券市场发展仍有待提升的“短板”。例如,市场规模总体不大、面向机构投资者的柜台业务模式处于起步阶段,个人投资者以及中小金融机构投资者在债券市场中的交易占比依旧较低。同时,相较于储蓄国债、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金融产品,柜台债券还存在品种集中度较高、绝对收益率偏低等特征...... 从总量角度来看,无论是托管规模还是成交量,柜台债占比都处在较低水平,未来发展潜力和空间仍然较大。 据人民银行稍早发布的2024年1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截至1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59.3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托管余额138.3万亿元,交易所市场托管余额21.0万亿元。而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仅为635.5亿元。 据中央结算公司统计月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债券市场整体托管规模为1,062,536.01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规模为1,017,910.19亿元,柜台市场托管规模为7,892.01亿元,剩余的其他市场托管规模为36,733.81亿元。按比例来看,柜台债托管体量仅占市场总量的0.742%,同时仅是银行间债市体量的0.775%。 同时,从现券成交状况也可看出较“悬殊”的对比。2024年1月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量为227,596.13亿元,柜台市场债券交易结算量仅为192.57亿元。 另从市场特征的角度来看,存量柜台债还存在国债集中度较高、品种和期限结构等方面相对有限的问题。叶银丹指出,“以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为主的柜台债券主要是中长期限品种,一部分短期投资需求的柜台业务投资者可能不愿承担过长资产久期与市场风险。” 基于此,叶银丹建议称,“针对居民、中小金融机构、资管机构等多元化合格投资者,可以提供侧重点不同的柜台债券品种和投资组合,满足不同类型的投资需求。例如,通过丰富短期品种,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需求;通过关键期限品种全覆盖,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收益需求;通过创设超长期限品种,满足部分投资者的养老需求。” 此外,创新品种债券融资工具的发展也可以惠及柜台债市场。明明建议称,“应持续扩大整体柜台债市场,可以引导发行一些绿色金融、乡村振兴主题的专项债券。具体可以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和报价服务等方向,进一步缩减报价点差,使价格水平更加合理,有效跟随银行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从而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新华财经

2024-02-29 20:02:54

量化交易监管再出“组合拳” 后续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2月20日,据沪深交易所网站,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下阶段,沪深交易所将从制度端、准入端、交易端、信息端、机构端等综合施策,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并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北向投资者量化交易纳入报告范围。 记者获悉,这是沪深交易所首次针对量化交易集中推出系列监管举措,亮明了监管态度,体现出监管部门加强量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决心。后续,相关量化交易监管举措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并充分加强跟市场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规范量化交易,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当日,沪深交易所对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灵均”)异常交易开“罚单”,对宁波灵均限制交易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长牙带刺”,意在促进规范和引导量化发展。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快速反应、重拳出击。 系列举措突出以投资者为本 根据沪深交易所网站,量化交易监管举措包括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明确“先报告、后交易”的准入安排;加强量化交易行情授权管理,健全差异化收费机制;完善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加强异常交易和异常报撤单行为监管;加强对杠杆类量化产品的监测与规制,强化期现货联动监管等。 市场人士分析,本次出台的政策有较强针对性,突出强调以投资者为本。比如要求“先报告、后交易”,有助于进一步准确识别量化交易;针对量化交易的信息优势,明确加强行情授权管理;针对近期量化交易在小市值股票的交易情况,明确加强杠杆类产品的监测与规制,防止短时间内出现踩踏等。包括此次对宁波灵均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正是监管部门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体现。 “前期,监管部门建立了量化交易报告制度,我们按照要求,已完成存量客户报备,建立了客户交易监控体系,组织动员相关客户进行报备。” 华泰证券相关人士说,后续,公司将继续进行动态持续跟进新增、变更等情况,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并加强异常交易行为检测。 沪深交易所从机构端也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责任,完善与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协作机制,加强对量化私募等机构的交易监管;加强与香港交易所的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明确沪深港通北向投资者的报告安排,将北向投资者量化交易纳入报告范围等。 深圳诚奇董事长何文奇表示,本次出台的举措有利于减少违规的量化交易对市场的冲击,维护交易的稳定与公平。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已实行近半年,此次量化交易监管措施强调了频繁报撤单等行为的监管,加强了对杠杆类产品的监测,同时明确了对北向量化交易报告的原则,释放了监管进一步规范量化交易的信号。 沪深交易所还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把维护公平性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借鉴国际监管实践,趋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监管安排。对于影响市场秩序的异常交易,沪深交易所将坚决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证监会查处等。 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本次沪深交易所首次从制度端、准入端、交易端、信息端、机构端等,打出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加强量化交易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证监会一直关注量化交易的发展和监管,近年来陆续推进了诸多工作,包括将量化交易纳入证券法规制范围、建立头部量化机构的数据采集机制、加强量化交易监测分析、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私募融券监管等。本次推出的量化交易监管“组合拳”力度大,从多个维度加强监管,基本覆盖量化交易业务运作的主要环节。 “下阶段出台的量化交易监管系列举措,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并充分加强跟市场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促进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上述人士说。 华泰证券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相关监管措施从准入报告机制、监管覆盖面、交易行为及配套体系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安排,围绕前期已落地执行的程序化交易报备管理制度,体现出监管“长牙带刺”,进一步消除了监管空白。 量化交易监管强调趋利避害 当前针对量化监管的市场讨论很多。不少观点认为,量化交易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对市场影响较大。 “要辩证看待量化交易对市场的影响。”沪深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量化交易通常为满仓或高仓位运行,为市场提供了更多流动性,有助于促进价格发现。另一方面,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存在交易速度快、处理能力强、运用人工智能等特征,较广大投资者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交易优势,且部分微盘交易行为存在策略趋同、交易趋同,甚至交易时间趋同,进一步放大了个股波动,进而引起市场共振。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沪深交易所综合施策监管量化交易,不是为了“一棒子”打死量化交易,也不是禁止量化交易这种方式,而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量化交易较多出现交易频率、报撤单频率过高的情况,存在过度运用信息优势,加剧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给市场带来的不公平性越来越明显。 “考虑到当下2亿投资者的市情,以及在特定市场环境下量化高频交易存在加大市场波动的风险,有必要因势利导促进其规范发展,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上述人士说。 重点放在高频交易,符合国际惯例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表示,本次量化交易监管重点放在高频交易上。从国际经验来看,境外市场普遍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比如,德国、日本等以成文法的形式对量化交易集中规制,对高频交易者实施准入注册管理。德国规定了对算法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和特征、交易所收费、交易监控指标、系统要求等;日本专门针对高频交易行为人的监管制定发布了监管指南。 美国等市场限制高频交易者获取交易信息的速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确保投资者订单能够获得最优执行,同时明确禁止任何市场参与者参与、指定或意图进行破坏性交易行为,包括伴随高频交易兴起而出现的“幌骗”等市场操纵行为。 不少市场人士也反映,前期建立的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对高频交易作出额外报告要求,以不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为准则,这也符合国际通行办法。 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 去年9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起针对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于2023年10月9日正式实施,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稳落地。 记者从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了解到,目前存量投资者实现了“应报尽报”,增量投资者“先报告、后交易”,各方报告的质量总体符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量化交易监管打下了基础。 据悉,量化交易报告填写的内容十分详细,包括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大类,大类下还有具体要求,比如账户资金信息要求填写账户资金规模、资金来源、来源占比,加杠杆的资金需要填写杠杆资金来源和杠杆率;交易信息要求填写交易品种、是否属于量化交易、主策略类型及概述、辅策略及概述、期货市场账户名称代码、交易指令执行方式及概述、账户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表示,未经报告的投资者不能进行程序化交易,这相当于首先让投资者“有照驾驶”,为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做好实时监控提供了制度条件。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4-02-21 10:07:13

加载更多 加载完毕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