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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新征程 投教服务再出发”系列投教活动在贵州开展

新华财经贵阳5月16日电(记者肖艳) 为积极宣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成就,持续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文化,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16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贵州证监局主办,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主办,华创证券、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办的“踔厉奋发新征程 投教服务再出发”系列投教活动在贵州开展。 16日上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部以《投资入市应知应会》为主题,在贵州省股交中心开展了讲座,从深交所背景介绍、为什么要投资理财、交易规则与虚假信息识别、股票投资必备知识库等四方面,详细介绍了证券交易市场产品体系与属性、交易方式、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主要内容。还现场进行案例展示,就遇到疑似不实新闻和假调研纪要、非法证券活动或金融诈骗等时,投资者可选择验证途径和维权方式等进行了介绍。 讲座后,还进行了以“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为主题的投资者座谈会。座谈会上,参与投资者就新“国九条”“注册制改革”、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等方面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贵州证监局等提问交流,相关人员进行了答疑解惑,并就投资者提出的一些建设性意见进行讨论。 此次系列活动还深入高校和贵阳市、六盘水市部分社区,除开展投资知识讲座外,还进行防范电信诈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知识普及,提升投资人和其他群众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编辑:罗浩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新华财经

2024-05-16 20:37:21

上交所发布业务规则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需要畅通诉求反映渠道。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信访、举报、投资者服务热线三个业务规则,推动“开门办服务”走深走实。   上海证券交易所外景。(上交所供图) 这三个业务规则分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信访工作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举报工作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 据介绍,根据相关要求,上交所推动建立一体化的诉求处理服务平台,将信访、举报职能与投诉、咨询和建议职能合并,统一为诉求处理职能。为厘清诉求边界,发布了信访、举报、投资者服务热线三个办法,明确了诉求定义、接收范围、处理方式等关键事项,便于统一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议等诉求。 据了解,上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2023年全年接到来电55549个。热线电话作为投资者表达诉求的主要渠道,个人投资者来电数量最多,是热线服务的重点,占61%;机构投资者来电占15%;证券公司来电占15%;发行人来电占5%;法院、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来电占4%。其中,投资者咨询类诉求占比超过80%。 前期,上交所已整合全部对外服务电话,整合官网“热线网站留言”和“审核举报中心”为统一的“诉求受理中心”,实现“一号通办”和“一网通办”。此次整合,主要针对信访、举报和投诉等诉求处理职能“对外不统一、对内不协调”的问题,包括出入端口不一致、处理流程不一致、管理规则不一致,容易出现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办事多头找、一件多投,以及所内业务部门重复办理、统筹不足的情况。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新华社

2024-05-16 11:08:30

证监会主席吴清:把投资者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

证监会网站15日发布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致辞,以下为全文: 各位来宾、各位同事: 今天是第六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我代表中国证监会,向长期以来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支持资本市场的广大投资者,向关心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领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中国证监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根本使命和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们正在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国九条”,扎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核心内容就是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加快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为此,我们发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则,包括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加强现金分红、股份减持、量化交易等方面监管,督促行业机构履职尽责,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的鲜明导向。我们将一以贯之抓好落实,把投资者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 第一,进一步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崇尚法治、尊重规则是办好资本市场的基本前提。实现良法善治,必须遵循资本市场一般规律,更要立足中国国情,牢牢把握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这个最大的市情。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度制定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研判,更加注重制度的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实质的公平保护。 第二,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是投资价值的源泉。从上市公司的“入口”到持续监管,再到“出口”,都正在建立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目的就是坚决把造假者挡在门外,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彻到公司信息披露的全过程,把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融入公司治理的各项机制,把“僵尸企业”、害群之马坚决清出市场。控股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必须挺在前面、扛起责任。同时,我们将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优化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支持那些有创新发展潜力的公司加快做优做强,既支持优质的新兴企业健康成长,也支持优质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让投资者更好分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第三,进一步推动行业机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行业机构连接投融资两端,必须倾注更多的精力来服务投资者。要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端正经营理念,回归本源、守正创新,恪守信义义务,增强专业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更加适配的产品和服务。对标对表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五要五不”,重视声誉管理,坚定职业操守,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 第四,进一步依法严打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证监会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查办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大幅上升。对于“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我们的态度坚定不移。我们将会同有关各方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进一步提升行政刑事衔接效率,让不法分子付出惨痛代价,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第五,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近年来,证券法的修订,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为化解投资者纠纷,加强权益救济提供了许多新的制度机制探索,一些标志性案例相继落地。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综合用好这些投资者保护制度工具,加大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更好发挥调解仲裁的作用,加强诉调对接,推广示范判决机制,依法用好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更加有力支持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同时,我们将动员各方力量,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位来宾、各位同事! 保护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我们将与有关各方一道,特别是与金融监管总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地方党委政府、新闻宣传单位以及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合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积极营造崇法守信的市场生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中国证监会

2024-05-15 17:25:43

中上协: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5月15日发布关于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沪深北三市共计4510家公司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召开比例约95.09%。其中,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全部召开。董事长总经理出席率达到97.83%,独立董事保持了较高的出席率,出席率约89.14%。 主流路演平台数据显示,共有超70万中小投资者参与业绩说明会,1799家公司说明会有超过百位投资者参与。 统计显示,超九成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披露了中小投资者提名权及表决权相关制度。股东大会中,三成的上市公司明确中小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和中小投资者发言时间。 报告还指出,部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仍有待完善,特别是涉及重大事项沟通机制、股东权力行使、投资者诉求处理等方面内容有待进一步补足;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夯实投关工作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通过夯实投关工作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进而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发展。从市值规模来看,较好实践的公司中,千亿元以上市值上市公司占比达到47%。央国企与民营企业占比相对均衡,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整体表现较为亮眼。部分公司深耕主业发展,修炼内功、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做好市值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部分公司主动融入国际化发展大局、顺应投关国际化发展趋势,提升国际化视野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考察期内近70%(3436家)的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文化建设、法定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多数公司能够为投关工作明确职责划分,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主要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部,其负责人主要为董事会秘书,占比为65%。 在投关团队建设方面,运作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应在得到管理层支持、在守正合规的基础上,掌握多元化、全方位的知识,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并且注重持续培训。51%的上市公司开展过内部培训,多数涉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指引、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及特色投关等内容。依托有经验的投关团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能够构建起高层深度参与、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 探索建立多层次沟通模式科技赋能投关工作新常态 在投关活动开展渠道方面,上市公司探索建立多层次沟通模式,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需求已成为常态。通过股东大会、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途径,上市公司积极拓展日常沟通渠道和机制,广泛搜集投资者的诉求、期待和有益建议。其中,公司官网、电话/传真或邮箱、公益性网络平台涉及率近100%,新媒体渠道涉及率约为70%;微信是新媒体平台中使用率最高的渠道,占比达91%。 投关活动开展渠道不仅应该注重数量,更应注重沟通实效。据统计,86%的上市公司在官网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超过六成上市公司以季度为周期进行信息更新。部分公司积极开拓新媒体渠道,广泛运用多样化自媒体平台,通过“一图读懂”、视频专访、主题栏目发布、定期报告等形式,提升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体验感,推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效率和公司透明度,通过探索多元活泼的展示方式,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增进市场理解。科技赋能上市公司智能化、数字化开展主动型、精细化投关工作,高效便捷地拓宽信息传递渠道和覆盖面。在通过既有渠道与投资者维护好日常沟通的基础上,部分上市公司主动开展舆情管理和重大事项预警工作,通过多渠道汇总整理舆情信息、建立动态舆情监测体系和重大、突发事件常态化响应机制,按照规范流程做好信披、公关工作,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公开、有效。 投资者说明会是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投资者交流形式,其中业绩说明会受到高度重视。2023年,沪深北三市共计4510家公司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召开比例约95.09%。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全部召开。董事长总经理出席率达到97.83%,独立董事保持了较高的出席率,出席率约89.14%。 主流路演平台数据显示,共有超70万中小投资者参与业绩说明会,1799家公司说明会有超过百位投资者参与。从投资者提问的内容类型看,经营情况、业绩说明、股价相关、项目进展、分红相关等内容成为投资者关注焦点话题。多数上市公司主动创新召开形式和表达方式、丰富沟通内容,增加召开频次、提升问题回复率。线上直播、多平台渠道、多语种召开,以及集体业绩说明会等新趋势、新作为不断涌现。 积极主动维护投资者关系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上市公司注重与专业投资者建立联系,传递公司经营理念,提升其与公司共赢发展的信心。上市公司更加主动参与或组织反路演,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展示公司价值、做好市值管理,考察期内,超四成的上市公司行业分析师覆盖率同比持平,近20%公司分析师覆盖率同比增长。通过建立分析师库及时搜集公司研究报告,邀请投资者出席投资者说明会、现场交流等方式,上市公司致力于保持与专业投资者的常态化互动,更积极地维护投资者关系。 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积极主动践行投保理念 在多方共同推动下,上市公司积极践行投资者保护理念,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丰富投资者保护方式方法。实践中,公司逐步重视股东行使权益,注重投资者保护工作。统计显示,超九成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披露了中小投资者提名权及表决权相关制度。股东大会中,三成的上市公司明确中小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和中小投资者发言时间。部分公司针对中小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分别召开业绩说明会,响应投资者的不同关切。实践中,上市公司不断健全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确保日常沟通顺畅,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的特色投教,利用投教基地,多渠道覆盖和满足投资者互动交流需要。 近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意愿、分红金额及稳定性不断提高和增强,分红家数、分红比例持续提升,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新证券法及新“国九条”均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投资吸引力。广大上市公司愈加注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实实在在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经发生诸多积极变化,如公司管理层对投关管理的认可程度明显增加,上市公司开展投关管理的目标更明确、自驱性更强,投关工作的专业性、精细化及科技性程度明显提升等。但部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仍有待完善,特别是涉及重大事项沟通机制、股东权力行使、投资者诉求处理等方面内容有待进一步补足;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方式,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帮助投资者更加充分了解公司。

来源:新华财经

2024-05-15 14:48:06

证监会“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开启 投资者保护如何落到实处

又是一年“5·15”。五年前,证监会将每年的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强化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理念。不过,今年的“5·15”,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角色、在监管者心目中的分量,都要远高于以往。 新“国九条”强调,“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在展望未来发展目标时,新“国九条”更是将投资者保护放在第一条,这与以往两个“国九条”更加偏重融资端存在明显不同。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对记者表示,通过设立“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可以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加强风险意识,避免短期投机行为,坚持长期主义,理性投资。通过开展集中活动,将监管、投资机构、投资者等纳入进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理念,加强市场各方的协同,形成“以投资者为本”的良好氛围。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资金的提供者。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是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洁教授对记者表示,真正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投资者赔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比如加大退市力度的同时,中小股东切身利益如何保障,就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新“国九条”提出,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Wind数据显示,退市新规以来,被实施ST的上市公司超过30家,实施*ST的上市公司超过50家,新海退、退市博天、ST星源3家上市公司已摘牌。 “天量罚单”纷至沓来 保护投资者权益,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新“国九条”出台以来,监管部门反复强调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仅从4月以来的监管数据,也可以看出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新动作。 数据显示,上市公司监管方面,4月至今已经有超过30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有近50家收到行政处罚通知,还有多家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违法行为涉及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违法占用、担保等。中介机构监管方面,券商纷纷领罚单,罚单覆盖投行、经纪、资管、自营等各个业务线。会计所4月以来也收到20余张罚单,今年以来罚单数量已经超过60张,被处罚会计所接近30家。 上市公司监管,涵盖从IPO到退市的各个环节,“入口关”则是第一关。 目前A股市场上市新规都已经生效实施,财务门槛及科创属性要求全面提高。主板突出大盘蓝筹定位,大幅提高净利润、现金流、累计营收以及预计市值等指标,其中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科创板财务指标不变,但提高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创业板既提高评价标准,也大幅提高了财务标准。 上周(5月6日~5月12日),A股市场有10家拟上市企业终止审核,均为撤回申请材料。新规后首家IPO企业即将在本周上会审议,该企业是拟登陆深市主板的建筑陶瓷制造商和销售商马可波罗。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融资方,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就是以更严的监管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陈洁表示,中介机构则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看门人”的勤勉尽责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市场和投资者对中介机构有更多期待。 她认为,在证券法律制度体系中,证券监管机制是核心要素。我国证券市场的体制特点与发展阶段,决定了行政监管在保护投资者权益,保证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中的重要地位。 行政监管作为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上反应最快的保障机制,从监管角度看,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监管是保证证券市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内容。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提高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有效性,才能为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提供更安全、公平和有效益的市场制度环境,从而切实有效地保障和增强投资者的市场信心。”陈洁称。 除了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也是“领罚单”的主力。开年以来,证监系统针对券商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出的罚单已有上百张,被罚券商数量达30余家。据记者记者统计,截至5月14日,涉及券商机构自身的罚单超过60张,涉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罚单接近70张,被罚人数有百余人。 5月14日,东吴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4家券商因发债、定增、并购等投行业务未尽责集体遭罚。此前5月10日,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以及国信证券等6家券商因投行、资管及经纪业务违规收警示函。 从券商违规内容来看,投行业务、经纪业务顽疾仍在,相关罚单数量较多。同时,场外期权、自营投资、股票质押以及员工炒股等问题频发。 “针对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交易出现的重点问题的精准打击,从严处罚内幕交易、操纵股市等行为,可降低人为操作因素对市场秩序的干预等,有利于保障市场公平,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田轩对记者表示,强监管下,更加体现金融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将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炫富”等不良风气,推动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升投资者长期收益。 投资者保护“求快求实” 强监管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必要手段。但是如何提高监管效率,避免“越管越多”“越管越忙”,同时改善投资者损失救济效果,避免“处罚到位但钱没了”,仍是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田轩认为,当前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仍存在职责权属不清晰、监管缺位、错位等现象;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证券法与刑法未完成有效衔接,监管执行力度不强,存在惩罚过轻的问题。投资者补偿机制也不完善,维权渠道单一,维权成本较高。 他认为,未来需建立市场、金融中介、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多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完善集体诉讼机制、举报机制,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审判手段的使用;落实“零容忍”,更加坚决、更大力度地落实对上市公司粉饰报表、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加大罚没力度,提高刑期上限,大幅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一直以来,证券监管中同时存在监管不足与监管过度的双重现象,即监管成本不断上升而监管效能却未获得相应增长。”陈洁对记者称,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在证券监管效能上同样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现象,并不是监管成本付出越多就越能取得相当的监管效果。事实上基于体制上和组织上的因素,也不可能通过无限扩大证券监管的财力、人力和权力来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果。 因此,她认为,必须通过对证券市场监管理念和监管机制的合理调整,来提高证券市场监管的行政能力与行政效益。 在上市公司强监管、退市力度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更要推动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在陈洁看来,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确保因证券违法行为受损的投资者获得及时、充分的补偿,是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内容,更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就我国而言,为实现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作出了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包括2019年最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的诸如责令回购制度(第24条)、先行赔付制度(第93条)和证券行政和解制度(第171条)等一系列的投资者保护创新机制。 然而,由于这些机制分别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在实践中受到诸多限制,以致未能从根本上实质改变投资者获得民事赔偿的困境。在她看来,这种困境的核心就在于资本市场相当数量的违法行为责任人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民事索赔金额巨大或先承担了大额行政罚没款或刑事罚没金之后,可能没有能力给予投资者民事赔偿,从而使投资者面临无法受偿或充分受偿的风险。 目前处罚的案件中,相当数量案件的行政罚没款未能足额缴纳,更遑论更为滞后的民事赔偿。因此,如何填补投资者损失,切实解决证券民事赔偿责任在现阶段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加大深化退市制度改革,以加速形成资本市场“应退尽退”的新生态。不过,新“国九条”在强调加大退市力度的同时,也特别强调,要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陈洁认为,加大退市力度,当然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但是,实践中很多是由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退市,最终却让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为退市受到重大伤害。因此,如何准确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的责任,并给因退市受到伤害的无辜投资者予以充分救济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来源:第一财经

2024-05-15 09:20:15

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

近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开通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两项功能。 具体而言,消费者反映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与金融机构发生的民事纠纷问题,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后即可登录使用。消费者可以点击“我要投诉”“我要调解”进行投诉、申请纠纷调解,银行保险机构、调解组织将通过平台受理相关诉求后及时与消费者联系处理,消费者亦可通过平台查询处理进度。 记者了解到,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作为行业基础设施,为金融消费者免费提供更加多元化、便捷化的诉求反映渠道和纠纷化解方式。搭建消费者诉求与金融机构的自动转接机制,可以提高投诉处理的“转、受、办”效率,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满足感。 编辑:林郑宏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来源:新华财经

2024-05-13 1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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