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的诞生和发展


提到私募基金,大部分的投资者都会想到一些耳熟能详的私募大佬,但还是会有不少人对私募基金不太了解,比如什么叫做阳光私募?它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聊聊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的诞生

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间资本逐渐充裕,一些个人及企业便开始将闲置资金委托其它机构进行理财,私募基金便应运而生。由于资本市场尚处于初期建设中,法律法规及监管都不甚完善,导致了私募基金市场成为了投资市场上的监管盲区,客观上形成了无序竞争状态。

许多私募基金缺乏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以及缺乏应有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主要表现在:没有准入门槛,谁都可以进入这个行业;没有行业规则,各种代客理财合约五花八门,很多都极不规范。由于缺乏外部监管,加上此类业务本身处于地下状态,使得私募基金管理者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的行为时有发生。

2004年2月20日,私募投资人赵丹阳与深国投信托合作,成立“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开启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模式,标志着国内首只阳光私募产品正式诞生。

阳光私募的特点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通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由第三方银行进行托管,并且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它一般由基金发起人发起、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式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本架构

总结一下,阳光私募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阳光私募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

②阳光私募是经过监管机构备案的;

③阳光私募的资金实行第三方银行托管;

④阳光私募涉及的证券由证券公司托管;

⑤阳光基金有定期的业绩报告和信息披露

阳光私募的发展

从2013年开始,随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成立,私募基金行业开启了在监管下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在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私募基金施行统一监管,中基协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负责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

同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修订版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非公开募集资金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明确了我国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我国私募基金从此走上了合法化发展的道路。

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试行)》,开启私募基金备案制度,赋予了私募合法身份,同时私募作为管理人可以独立自主发行产品。

目前我国私募行业保持快速增长,新备案基金数量、规模大幅增加。2020年新备案私募基金26567只,同比增长40.2%。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私募基金也在不断规范。现在国内的正规私募,基本上都属于阳光私募,整个私募行业的总体态势也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