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要先在证券公司开立一个证券账户,然后就可以通过该账户进行交易了。该证券账户是认定投资者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用来记载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名称、数量和相应的权益变化等。需要注意的是,该证券账户采取实名制,投资者应谨记用自己实名账户投资,不要轻易出借账户。投资者若违反账户实名制要求出借账户、或者使用出借账户等行为,经过查实将会受到惩罚措施。
2021年的股票出借账户处罚一案中,李某作为某投资公司董事长,在刘某的安排下将自己的证券账户出借给投资公司使用,并由刘某对账户进行操作,直接或间接利用投资集团资金2000多万,买入累计超过2000万的证券。最终账户主人李某因违规出借证券账户,被罚5万元。
这次处罚给随意出借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将自己的账户借给“懂行”的人,以期让“专业人士”帮忙炒股,然后获得收益;反正都是家人,一起操作一个账户还更方便;想要申购新股,我一个账户不够用,那就把好友的拿来打新呗……诸如此类的想法和行为都要不得。
一般情况下,证券账户的名字写的是谁那就该这个人使用,所以理论上,使用不是自己名字的账户操作股票,都属于违规操作。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给他人操作,既是违法行为,又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潜在危害大又得不偿失,投资者一定不要在违法的边缘“横跳”。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第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法令就明确规定了违规行为将面临的处罚。法规中第五十八条明确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其中第一百九十五条则规定了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法规中不难看出,出借证券账户的处罚金额上限极高,后果严重,所以投资者千万不要觉得出借账户是很随意的事情;更不要“知法违法”,抱着侥幸心理出借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此外,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也不利于维护健康的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投资者出借证券账户,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他们通过掌握大量“股票小白”的账户,利用不正当手段制造虚假行情、诱导个人投资者盲目进行证券买卖。这种行为既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危害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转。
最后再提醒一句,出借自己的证券交易账户很有可能换回“泪两行”的结局,所以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证券账户仅本人交易使用噢!